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出台,2022年起,厦门每年将安排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不少于100人,2023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个岗位供退役军人进校园当“兵教师”。据统计,目前厦门退役士兵的大学生比例达到80%以上,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已有一批“兵教师”上岗。
多举措培养“兵教师”
《方案》在培养退役军人教师体系化有了更多保障。《方案》规定,公费师范生厦门生源就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集美大学等9所有培养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类高校,在校期间参军并退役复学后,经申请可纳入公费师范生进行培养,毕业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直接安置至中小学任教。
委托集美大学等高校,每年招收100名有意投身教育事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轻退役军人,开展为期一年的免费专项定制培养,帮助其掌握教育教学能力,获取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资格。
另外,鼓励退役军人边就业边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教育和备考教师资格证书,严格落实升学考试对退役军人的照顾政策,并对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教师公开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每人发放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专岗安置退役军人
在安置退役军人上,《方案》做了详细规定。适当增加市属学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指标数,每个区至少各提供1个中小学、幼儿园岗位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选择。设置专岗招聘,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时,设定专门岗位招聘退役军人,其中中小学教师招聘不少于10个,幼儿园教师招聘不少于10个。落实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最高可加10分。
另外将充实教官力量,引导厦门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经营主体,各招收2-3名擅长国防军事教育,思想正、作风硬、有情怀的退役军人作为教官,承担爱国主义、国防教育任务;组建红色宣讲团,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熟悉党史军史军事知识且热心公益的退役军人,市、区分别组建国防教育宣讲团,每所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国防教育进校宣讲活动,厚植青少年爱国情操。
明确保障资金来源
《方案》对保障资金的来源也进行了明确。对非公费师范生转公费师范生、开展综合实践“学军”活动、国防教育活动等所需经费,由教育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资金保障。
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专项定制培养、考取教师资格证的一次性奖励、国防教育宣讲等工作经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资金保障。(张启智 )